- 中格原产地证FTA
- 中澳FTA原产地证
- 中韩FTA原产地证
- 中国-新加坡原产地证
- 中国-新西兰原产地证
- 中瑞原产地证Form S
- 秘鲁原产地证Form R
- 中巴原产地证Form P
- 中哥原产地证Form L
- 中冰原产地证Form I
- 智利原产地证Form F
- 东盟原产地证Form E
- 亚太原产地证APTA
- 普惠原产地证Form A
- 台湾ECFA原产地证
- 一般原产地证CO
新加坡原产地证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谈判启动于2006年8月,经过8轮艰苦而坦诚的磋商,双方于2008年9月圆满结束谈判,10月23日,在温家宝总理和新加坡李显龙总理见证下,商务部长陈德铭与新加坡贸工部长林勋强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员流动、海关程序等诸多领域,是一份内容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双方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贸易自由化进程,拓展了双边自由贸易关系与经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根据《协定》,新方承诺将在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0年1月1日前对97.1%的自新进口产品实现零关税。
中新自贸协定于2009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015年11月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于正式启动。
2017年10月11-12日,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升级第四轮谈判在新加坡举行。双方就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其他规则议题等展开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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